程宝林散文

 城市暗河
 
芜园纪趣
 运书记
 


 

 

城市暗河

程宝林



你的生活即将坍塌,你脚下的大地正在陷落,一场地震正在底层深处酝酿,而震中不偏不倚,就在你的脚下,不是左脚,就是右脚。不管你逃到哪里,这场灾难一定会追随着你。你活像一个长年被诅咒的人,却不知道诅咒者是谁,你只是感觉到,这种诅咒正在变得越来越灵验。
     
天空晴朗,阳光灿烂,到处都是踏青的男女。置身在春天的人们,总是在寻找另外的春天。这该死的季节引得多少诗人在浪费墨水!你只是一个劲地觉得冷,对飞鸟和植物都失去了兴趣。你养过的鸟总是拒绝飞行,而你栽种过的植物也不肯生长。因为这两种失败,你一下子就丢失了天空和大地。
     
春天里水涨船高,使你想起了渡河的人。撑船的艄工,用竹篙轻轻地在岸上一点,船就向对岸驶去。满船的人都是要抵达彼岸的,只有撑船的人是个例外。如果有一天,这条河也干涸了,河床变成了布满沙石的坦途,或者,有人在这小河上架起一座小桥,这撑船人的生路就算断绝了。小河终究是要干涸的,每年的夏季,河水的涨势一年不如一年了,一条河的更年期就这样悄然来临。活在这样拥挤的世界里,满船都是争渡的过客,你真的感到了满眼的萧瑟,即使桃花正在村姑的脸颊上,火焰在村姑的眼睛里。
     
在城市里你无河可渡。一辆渐渐松散的自行车就是你的宿命。每当你骑上自行车到处奔波时,总要想起屈原的《国殇》:“车错毂兮士争先”。这哪里是描绘古代的车战,分明是今日都市交通状况的写照。归根到底,你是一个怕死的人。一个忧郁的人总是格外怕死的。血肉之躯怎么能和发动机与钢铁抗衡呢?你经常能看到不幸的战死者,他们的自行车已经完全扭曲、变形,在所有的车轮中,这种用脚驱动的圆圈,很快就滚完了一生,在另一些轮子面前,显露出自己的弱者形像。
     
你无疑看过《悲惨世界》这部书。那时候的巴黎,还有庞大的下水道系统,顺着哗哗的水声,你就可以走到黑暗的尽头,看见一条河。它或许就叫塞纳河,或别的什么。反正你可以看到,在城市的泥土深处,有另一座城市,被管道与管道连接着,容纳并且排泄着整座城市的污秽。它们是乞丐、逃犯与流浪汉的栖身之所,他们的天堂或地狱。揭开马路上的任何一块铁盖,你都可以钻进去,从这个城市的表面生活中消失掉,进入它的深层,看一看,一座城市每天究竟有多少脏和臭,通过这些管道,流入河中,使老艄工的生路,渐渐断绝。
     
然而,此刻你无处可逃。春天确实来临了,但春天有高高的栅栏;再说,只有远郊才有春天。春天是一个多么容易让人生病的季节。你不幸是在冬天,染上了春天的病。忧郁像铺天盖地的萋萋荒草,正在将你的一切淹没。唉,这悬浮于头顶、挥之不去的世纪末的尘埃─几天不落雨,满街满巷都是咳嗽之人。
 

返回>>

 

 

 

芜 园 纪 趣

程宝林



 
邻院与我们居室的院子之间,旧的木栅栏被拆除,换上了新的。未经油漆的木头,在太阳西下时闪烁着质朴的光泽。小而言之,那是一颗树的光泽;大而言之,它就是一片森林的光泽了。与之相映衬的,是一大片浓郁的绿叶,掩藏着一枚低垂的柚子。
 
我们的院子里,也有一株柚子树,今年却没有结出任何柚子。所以,从春天到夏天,看邻院的柚子由小而大,渐渐成熟,就成了我“移情别恋”的原因和结果。前两天,邻居一家人,提着竹篮,架起木梯,爬上树来采摘新熟的柚子。我觉得,满树的果实,挂在那里,凝绿的色彩,比任何水彩画都更为鲜艳。那是审美之树,一旦采果而食,这树,也就变成功利之树,沾了些世俗之气了。虽然心里这样想,我却并不能加以阻拦,因为,那毕竟是别人的果树。
 
 问题就在于,有一颗柚子,躲在伸入木栅之外的树叶中,高悬在我们这边的院子里,采摘的邻人在自己的院子里,可能无法看到它,所以,它幸免了被采摘的命运,依然挂在枝条,是一枚活着的、仍然在生长的水果。
 
 在院子与院子接壤的木栅这边,是我们的苹果树,在六月中旬,它的果实仍然只是红红的幼果,恐怕要等到九、十月才会长得丰满而甜美吧。隔着栅栏,柚子树和苹果树的枝叶伸展在一起,纠缠在一起,但一棵柚子和一枚苹果,却实在没有多少话可以交谈。它们隔着好几个月的时间差,生既不同,死亦有别。
 
邻人将一棵柚子留在枝头,对我,构成了小小的诱惑。水果这种东西的可爱与可恶之处,就在于它能唤起人潜意识里“偷摘”的欲望,在这一点上,它的秉性简直与邻家的美人无异。所以,一本正经的吾国祖宗,在教育人们当道德君子时,会搬出“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的古训,可见,行走在李树之下、瓜田之中,伸手偷摘的念头,人人都庶几有之。而在我们所客居的美国,亚当夏娃的故事,更是无人不知。那枚被偷食的禁果,是红红的苹果,如果换成泥土里的地瓜或红薯,创世纪的故事,就绝不会这样美丽如诗了。
 
水果的命运,不外乎三种:其一,被人或鸟吃掉;其二,坠落地上,委顿成泥;其三,悬挂枝条,由春而夏,经秋历冬,丰润渐失,甘美自消,慢慢被风吹成一枚乾果。
 
蓦地想起一个逝世未久的历史老人-张学良。当然,我还想起了其他人。





 
院子里的苹果树刚开始挂果,其中一根树枝,却不知为何竟然折断了。说是“折断”,其实并不确切,因为树枝的一半,还与树干连接着,使得这根遭遇不幸的树枝,还多少保留着一点“折而未断”的幸运。
 
在这根折断了一半的树枝上,长着一百多颗小苹果,粉红而嫩,说它们是新生的婴儿,或是巢中的幼鸟,都是很生动的比喻。在苹果树这个大家庭里,这棵树枝上刚刚绽出的小苹果,原本与其他树枝上的苹果并无二致,所得到的来自大地的养份,都是相差无几的。可是,也许是半夜里的一阵风,也许是哪个无聊住户的攀爬,总之,这根苹果枝折断了一半,原先伸向天空的枝条,现在向地面低垂下去,挂在这根枝头上的幼小苹果,与其他树枝上的苹果弟妹,就不免有了些区别。
 
如果这根苹果树枝完全折断,掉落在地上,那情形又另当别论:一根苹果树枝断了,依靠它供给养份的小苹果,便不会有任何一颗幸免。中国古语“倾巢之下,无复完卵”所蕴涵的生存哲理,适用于残酷的政治社会,但用来喻指遭遇厄运的苹果枝,也同样恰如其分。不同的是,这根树枝并没有完全折断。它还顽强地活着,用仅剩一半的枝干,仍在向依赖它生活、成长的一百多粒小苹果输送养份。看得出来,它在苦苦支撑着,忍着、熬着,希望自己的儿女-这一百多颗果子,也能和其他树枝上的小苹果一样,平安地长成红润、饱满、甘甜的大苹果。
 
但悲剧正在这里:这一百多颗小苹果,每一天都在长大。尽管它们所得到的养份,很可能会少于那些没有折断的树枝上的苹果,导致它们在生长的过程中,多多少少显得有些营业不良。但是,它们终究都在成长,每一天,都在增加这根树枝的重负。渐渐地,这根低垂的苹果枝,朝地面垂得更低,快要支撑不住了。
 
苹果究竟长到多大时,这根半折的苹果树枝,才会承受不起自己儿女的重负,而终于“嘎”地一声,彻底折断,掉落地上?这根断枝给苹果输送的爱,将最终导致自己的毁灭。从这个意义上讲,大自然的任何悲剧,无论多么微小,小到一粒蚂蚁的迟归,小到一枚青果的早坠,都是惊天动地的。
 
我坐在苹果树下,品茗、读书,无须喧嚣,不慕荣华,体味平安和宁静的生活,真有一种无言之大美。头顶上这根半折的苹果树枝,将我的玄想引向渺远。我知道,我轻而易举就能用绳子或铁丝,将这棵断枝捆绑结实,确保它能平安进入秋天。同样,我也深知,这样举手之劳的援助和爱心,施之于人,尚且不易,施之于草木,可谓难哉!

 


 
 忘了是马克.吐温还是海明威曾说过这样的话:旧金山的夏天,是最冷的夏天。其实,这句话这样说或许更为有趣:旧金山的夏天,是最暧昧、最模棱两可的夏天-天空蓝得发暗,太阳亮得晃眼,可就是热不起来,且不说夜晚一床不薄的被子必不可少,单是早晨起床时那一份薄雾般的清寒,就颇让人有些贪恋床褥,而怀念起能大口喘气、痛快流汗的夏天来。
 
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所谓“四季如春”的地方,在我看来,不管其风景如何殊绝,都不过是一个平庸的地方。这种四平八稳的气候,或许适宜于体弱多病的退休老者安度晚年,对于年轻健壮的肉体、对于渴望冬沐冰雪、夏曝毒日的心灵来说,就不免是小小的折磨了。从这个意义上讲,三面环海、两桥飞架的旧金山,就不是我真正心仪的家园。
 
几天前,在菜市场偶然买得葫芦一颗,觉得异常亲切,夏天的气氛,一下子就浓起来。这种寻常的蔬果,在老家的乡下,本无人多看一眼,而到了美国,却成了难得一见的东西了。乡间可以食用的蔬菜和瓜果,种类繁多。虽然它们色彩各异、形状不同,但适合入画的,却只有几种,葫芦就是其中之一。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白石老人的水墨画中,就有不少写的是葫芦:两三根竹杆斜支,几片写意的阔大叶片下,垂悬着一颗青色的葫芦,圆润、光滑、细嫩、美丽如同瓷器,正在通过藤蔓,吸吮大地的乳汁。
 
大凡藤类瓜果蔬菜,都宜于攀架而生,如四季豆、豇豆、峨嵋豆、黄瓜、丝瓜、苦瓜。觉察出瓜果之美,并以诗赞之的,千年以来代不乏人,当代台湾诗坛的大诗人余光中先生,就有诗集《白玉苦瓜》行世。在他的笔下,先苦后甘的苦瓜,晶莹凝绿、乳色映光,真正象征了博大精深的中国文化。苦瓜是我极其喜爱的,“干煸苦瓜”这一道最简单的川菜,我居川十数年,竟没有学到家。
 
现在,葫芦在手,我把玩再三,如同赏诗。葫芦的采摘季节很短,采得太早,葫芦过嫩,食之可惜;采得太晚,葫芦又老了,只好让它继续悬在棚架上,等秋天乾枯后,取下来做成“瓢”。据我所知,葫芦这种东西,在《诗经》里就有记载,与韭菜一样,堪称中国最古老的蔬菜呢!而原初意义上的“瓢”,就是葫芦所制,舀
河水,舀井水、舀泉水,舀不干的,是中华民族绵延五千年、如涓涓细流的文化和传统。
 
如果有一天,我能够拥有自己的后院,我不种花,也不种草,只搭起稀疏的棚架,种几粒丝瓜、苦瓜和葫芦。夏天来临时,看它们的藤蔓攀爬到竹架上,圆的葫芦、长的苦瓜、细的丝瓜,从枝叶间漏下来,只要看一看,夏天的暑意就已消了大半;如果在瓜棚之下,安一方小桌,沏一壶凉茶,那就更有渊明采菊东的意境了。
 
确实,连个瓜棚豆架都没有,无以为家,何以为家!安妥我灵魂的家园,就在竹影横斜的瓜棚豆架之下。



返回>>


 

 


运书记

程宝林



2003年盛夏的一天,朋友杨先生专程从广州坐飞机赶回成都,因为他的两个同乡好友-张执浩和我,已分别从旧金山和武汉到了成都。他要赶回来,尽“地主”之谊。远在广州经商,担任一家公司的总经理,他整天忙得脚不沾地,原本是不必专程赶回的。
     
巧的是,我新出版的散文集《国际烦恼》,由花城出版社赶印出来,参加在上海开幕的全国图书订货会。杨先生搭机由穗(广州)而蓉(成都),是能将120本新书送到我手上,以便我携带回美的唯一方案。

所以,杨先生成了我的邮差。

傍晚到成都机场去接他时,他已推着行李车,装着4包书,出机场等候多时了。老朋友两年未见,他的神情自然是愉悦的,但是,我一眼就看出,他脸上的愉悦中,隐藏着难以掩饰的不悦。

我知道,我的书使他受累了。

问他,他说:“受累是小事,受的是气!”

在咱们中国,航空公司受旅客的气是罕见的,多的是旅客受航空公司的气。再问下去,杨先生说:“你的书被罚了款!”

他粗略地讲了一下经过:下午,他将4包书运到机场,在办理登机手续的柜台前,请求两位显然没有托运任何行李的旅客,用自己的免费托运份额,帮自己各自托运一包书。按照航空公司规定,每位国内航班旅客,可以免费托运一件20公斤以内的行李。排在他身后的一位先生和一位女士都欣然同意。杨永清讲的很清楚:这些书是带给作者,以便带往美国的,自己并不是书贩子,想贪图航空公司的便宜。

可是,办理登机手续的一位航空公司职员,一眼就看出“其中有诈”。这位态度很国营、很中国的中年职员,用等同于审问的口气问杨先生:“我看明明是你的行李,为什么要找别人托运?”

迫于无奈,杨先生只好违心地说了假话:“我们是一起的。”

中年职员:“既然是一起的,为什么机票没有联号?”

到底是老实人,杨总经理只一个回合,就败下阵来,乖乖地到另一个柜台上,交了490元人民币的超重罚款。

听了杨永清的讲述,我很气愤。气愤的原因,固然是因为无端损失了近500元人民币,更重要的是,它蕴含了国人习以为常,而我这个久居美国的人已经很难再接受的一种社会现象:中国的滥权问题。

从法理上讲,航空公司与旅客之间,是以机票为凭证的一种承运契约关系,双方是完全平等的,航空公司有权制定有利于己方的行业规定,如“每位国内航班旅客可免费托运一件20公斤以内行李”,但却无权制定“A旅客不可以用自己的名义,代替B旅客托运行李”,因为这种规定已经完全超越了航空公司的行业管辖权。换而言之,A旅客帮助B旅客,以自己的名义托运行李,是没有任何规定可以限制的、天经地义的法律“漏洞”,除非航空公司规定,凡是托运行李者,须同时提交由公安部门出具的“该机票持有人与该行李构成排他性所有关系”(意即:这件行李只能为该机票持有人所有)。

再从民法的角度论述此事:杨先生委托排在他后面的一位女士,代替自己交运一件行李,这是旅客与旅客之间的一种承诺或口头协议,是一种既符合人之常情,也毫不违背任何法律的行为。它甚至是一项不可剥夺的权利,即使当着航空公司那位办理登机手续的职员的面达成协议,他也无权加以干涉。我们不妨这样理解:杨先生与那位女士协商,女士表示同意,双方既已构成“相识”关系;杨先生将这包书赠送给她,这包书立刻变成了这位女士的财产,自然也就变成了她的行李,她用自己的免费托运份额将它交付托运,谁可以剥夺她的权利(这项权利来自她的机票)?到了成都机场,她取出这包书后,当场将它回赠杨永清,谁又能阻止这项赠予?

那位航空公司职员的错误在于,他完全逾越了自己的职权范围。作为办理登机手续的职员,他的职责是:一,核对机票是否真实有效,以及机票与持票人是否相符;二,确保旅客所交运的,是国家有关部门允许托运的行李,并确保每位旅客,是在自己的免费托运份额之内交运行李,以免航空公司的承运利益流失。但是,他绝对没有权力,对A旅客与B旅客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这是社会学而非航空运营学的范畴)、以及A旅客、B旅客与各自行李之间的关系、A旅客的行李与B旅客的行李之间的关系,作出任何判断、裁定、处置。

更深刻地讲,我国几十年来司法制度中传统的、为世所病的“有罪推定”,已经浸入了中国人的骨髓和灵魂深处,成为一种根深蒂固的文化和思维定势。这种文化,使得许多人,只要手里有点权力,一定会将自己摆在“法官”的位置上。在本文中,那个办理登机手续的航空公司职员,毫无疑问,充任起了裁定杨先生与那位女士之间的关系、那位女士与她打算交运的那包书,以及那包书与杨先生所交运的另几包书之间的关系的法官,而且,是没有陪审员的法官。在他的柜台前,他一言九鼎。


在英语中,有一个单词,蕴含着深刻的西方理念,那个词就是:claim。这个动词的基本意义是:“声称”。在中文里,“声称”似乎是个不怎么好的词,其实,“声称”是一项基本的人权和民事权利。比如说,在这样一句英语中:I claim those are my belongings (我声称那些是我的物品),除非航空公司能够100%证明,那些物品不属该声称者所有,否则,就理所当然应该认定,那些物品确实是该声称者的财物。从逻辑上我们知道,航空公司无权也无法证明,旅客所声称属于自己的行李,并不属于该旅客。这就是“无罪推定”更符合人权理念、人类尊严、司法公正的真正原因。

我这篇文章,绝无意于鼓励旅客,在机场帮助陌生人托运行李。恰恰相反,我要提醒旅客,帮陌生人托运行李,是具有潜在危险性的一种行为:如果替人托运的行李中,藏有违禁品、甚至毒品,那就惹了大祸,甚至杀身之祸了,人们还是要慎之又慎。但是,如果有旅客,甘愿冒这种风险,以自己的免费行李托运份额,帮另一名自己信赖的旅客托运一件行李,这是一种与航空公司这第三方无涉的民事委托行为,航空公司既无权干涉,更无权禁止。

小而言之,作为旅客的权利;大而言之,作为公民的权利,就是这样被一双无形的巨手,一点点剥夺、侵吞、蚕食、挤占的。这双巨手,就这样摊在我们的面前,我们无论如何折腾,都很难跳出它的掌心。

它不是别的。它是我们中国固有的、与现代文明与现代价值观相距甚远的观念系统。我们对此已经习惯得太久了,以至于稍稍的一点改进,往往使我们一开始很难习惯。对不公平的现象(如行业性垄断),我们见惯不惊、习惯成自然。这是中国在迈向现代化的过程中,在国民素质方面存在的问题。这个问题目前还不至于产生紧迫感,但终究有一天,它会成为制约国家进步的重大障碍。

2003年8月17日晨,旧金山无闻居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