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余秋雨惹出来的两本书

 古远清“盘点”和“审判”余秋雨

 

倪妙璇/古远清

 

作者档案:

     古远清,1941年生,广东梅县人。1964年武汉大学中文系毕业。现为中国新文学学会副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世界华文文学研究所所长,其研究方向为台港文学。在中国大陆、台湾、香港及吉隆坡出版有《中国大陆当代文学理论批评史》、《台湾当代文学理论批评史》、《香港当代文学批评史》、《分裂的台湾文学》、《古远清自选集》等21部著作。

 

新书档案: 

    《庭外“审判”余秋雨》  古远清/编着  北岳文艺出版社  定价:29.80  20055月出版

内容简介: 书名“审判”是“审视和判断”的意思。作者以纪实的笔法,忠实地记录了余秋雨和古远清这两位著名学者在上海法院的“拳击”过程。作者并以余秋雨文学生命的沉浮及官司发生的历史背景为考量,探讨了作家文品与人品的关系,以及做人的最起码的诚信规矩,和作为公众人物名誉权弱化诸问题。

    本书还告诉你,这场成了全球华文媒体关注焦点的“余古官司”的来龙去脉及不少秘闻,内有余秋雨把自己诉成被告的悲剧性解读,有夏其言致上海《新民周刊》的抗议信,有余秋雨的文革“悔过书”,还有庭外“审判”余秋雨的壮观场面,以及“是打官司还是考语文常识”的“搞笑”章节,很值得你收藏和阅读。 

    《余秋雨现象大盘点》  古远清/编着  河南文艺出版社  定价:29元,20056月出版

    内容简介:本书对十多年来所发生的“余秋雨现象”和“余秋雨事件”进行疏理,如“深圳赞歌”事件、“岳麓书院”事件、《余秋雨教授敬告全国读者》、《新民周刊》调查余的“文革问题”、“二余”论争、“余古官司”、“自杀”事件等来龙去脉汇编成书,并加以评点,以供广大读者共同探讨余秋雨作为一位文化名人、文化明星、文化商人为何会长久不“退场”、他今后还有无能力跟他人“再搏斗十年、二十年”。 

 “余古之争”

  *2001年至2002年期间,古远清在多家媒体发表《论余秋雨现在还不能“□悔”》《余秋雨与“石一歌”》《文化名人传记也要打假》等文章,矛头直指余秋雨的人品文风以及他在“文革”期间的所作所为,由此引发“余古之争”。

    *20027月,余秋雨称古远清的文章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将其告上法庭,并要求赔偿16万元。

  *2003818日,余秋雨诉古远清关于“文革历史问题”名誉侵权一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调解下,余秋雨不再认为古远清侵权和放弃索赔而握手言和。这场官司被列为当年文坛十大官司之首。

*200312月,余秋雨发表《我的法律行动已经圆满结束》一文,把和解协议书上的“和解”偷换成“胜诉”,并继续攻击古远清为“诽谤者”。

 *20047月,古远清在《新京报》发表《余秋雨自传公然造假》,余秋雨读了后十分气愤,表示可能和古远清重开笔战或起诉他。古远清则称愿意再次奉陪。

    *20048月,余秋雨出版封笔之作《借我一生》,书中歪曲地写到“余古官司”,并对批评他的人定性为“历史的盗墓贼,中国的新纳粹”。

    *200556月,古远清出版《庭外“审判”余秋雨》和《余秋雨现象大盘点》,对余秋雨《借我一生》中的“反击”做出系统回应。

 

余秋雨当务之急不是封笔而是封嘴

 

    上世纪90年代,余秋雨以散文集《文化苦旅》等作品,在读者中产生了强烈反响,成为新闻界和文化界的焦点人物。同时,各种批评和非议也接踵而至,并愈演愈烈。20026月,余秋雨告完古远清后又告北京肖夏林,该官司最后以余秋雨彻底败诉落下帷幕。  

    记:《庭外“审判”余秋雨》出版后,余秋雨表示从来不读你的文章和书,并厌恶听到您的名字,还劝您早日进精神病院。想必您也听说了吧?

    古:我听到这话后的第一反应是余又在说谎。他真的对我文章和书的书毫无兴趣吗?当年他是仔细看了我的文章后才起诉我的,就连细微的年代误差他都挑得出来。不看我的文章,他的起诉书如何写?余秋雨现在不是封笔不封笔的问题,当务之急是封嘴,否则他越说漏洞越多,就越有损他文化名人的形象。

    记:余秋雨说你得了精神病,你不气愤吗?

    古:余先是把我比作“杀人犯”、“制毒犯”,现在又咒骂我得了精神病,这使我想起19343月,上海的文氓造谣说鲁迅得了严重的脑膜炎,十年之内不能写作。鲁迅写诗回应道:“诅咒而今翻异样,无如臣脑故如冰”。余秋雨这种战法,不过是故伎重演罢了。余不敢笔墨官司笔墨打,是因为心凶笔弱,不能文战,只好大施诬陷与中伤,如他在自传中骂我们是“书毒虫”,这一中伤无效后就改作诅咒,恨不得别人得神经病或残废,真如三姑六婆,可悲亦可恶也。

记:难道您不担心他再次将您告上法庭?

    古:不怕,事实和真理在我这儿。他告我等于在为的我的新书做广告。

记:许多人对余秋雨的批判不肯罢休,因为他们觉得余不够率真,不肯承认自己在“文革”中有污点。能不能说,您的那些文章是针对余的做人方面?

    古:余秋雨在“文革”中做了什么已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对这一问题持掩饰的态度。这说明其人品有问题。他错走一步棋,就步步皆错,现已无法回头了。诚实是做人的起码准则。去年他在上海纪念巴金会上作了提倡讲真话的报告,我觉得很具反讽意味,因他本身是个谎话连篇的人。

    记:除去法律,媒体某种程度上代表社会公正。余秋雨曾说过“平白无故把一个不认识也不了解的人在报纸上痛骂,是违反法律也违反道德的。”对此您怎么看?

古:这句话本身就经不起推敲。不认识就不能批评了?我研究李白就非得认识他本人?前年在法庭上,他反驳我的第一句话就是:“你古远清研究我这多年却从来不采访我,可见你研究的是另外一个余秋雨。”谁规定研究者与研究对象必需见面呢?研究曹雪芹总不能叫我们都去访问曹雪芹吧?我保持追究余秋雨法律责任的权利

    记:《北京文学》杂志编辑肖夏林认为“余秋雨起诉古远清和我本身就是一个很荒谬的行为,其主要目的还是出于商业炒作。余秋雨打官司的目的不是为了胜诉,主要是为了和解。他与别人打官司,很多时候都胜诉不了他的做法很有意思,开始时口放豪言,声称自己有绝对把握胜诉并提出高额赔偿,一旦开始打官司了,又想显示风度,要求和解。”您是否也这么看待余秋雨当年起诉您的目的?

    古:余秋雨起诉我有两个动机:一,恐吓研究他的人都不准再提及他“文革”中的问题;二,商业炒作,以便卖他自己的书。当年那场官司和解,这意味着谁都没打赢。是他最后撤去了对我侵权的指控和放弃赔偿。舆论上他则彻底输了,可他却称自己的官司“圆满结束”,告肖夏林则把败诉说成自己打赢了,这是一种“妄想症”。我建议他还是去看看心理医生。

    记:您在2003年起草了告余秋雨诽谤的起诉书,为什么最终没拿出来?

    古:因为我有自信心,我相信自己能用笔打赢他。一个作家上庭请法官裁判,意味着他已是穷途末路。

    记:余秋雨这样羞辱和中伤你,有人说你应告他才是。

    古:这次就再放他一马吧。如果他再不改当年“罗思鼎”、“石一歌”的大批判文风,继续嚣张跋扈,我将保留追究他法律责任的权利。

    记:余秋雨私人助理金克林在得知您出版该书时说“古远清的书再怎么炒作也没多少人买”,而您此书印数也只1.5万,您对它的销量乐观吗?

    古:余秋雨的《借我一生》,靠“记忆文学”这一概念炒作,还没出版就到处放消息。我没有他那本事。我这本书在上海最大的地铁书店卖得很好,其他地方一般。

    记:有些旁观者认为,您是借批判余秋雨成名。对此您有什么说法吗?

    古:我都60多岁退休了,已在国内外出了20多本书,我不需要借批余成名。   

    余秋雨从不敢正面回应我批评他的实质内容,总是质疑别人的动机或为了出名或为了赚钱,这就像泰森不用拳头而用牙齿出击,无论是胜还是败都不光彩。

我还想编一本《余秋雨大批判文集》

    记:学者丁东认为“文革”时期的“知识分子整体都不光彩,对余秋雨不能苛求。”

    古:我现在“苛求”的不是他不该写大批判文章,而是他对自己的错误持否认的态度,反映出这人不真诚。

    记:如果让您对余秋雨做个整体的评价,您将作何结论?

    古:他是有成就的散文家。我批评他并非抹杀他在文学史上的地位。我否定的是他的“文革”的大批判实践而非《文化苦旅》的艺术魅力。一个人的作品与其为人有一定联系,但并非文章漂亮人品也好。余秋雨文章确实像他的名字那样潇洒,但人品有缺陷。

    记:那在您看来,余秋雨究竟是个商人还是文人?

    古:从他担任某文化公司的名誉董事长和这次在北京为推销轮椅筹钱来看,他是货真价实的文化商人。

    记:那您对文人从商怎么看?

    古:文人从商无可非议。他靠炒作成名,作品一本比一本差。市场成就了他,但他控制不了市场,导致现在他被市场牵着鼻子走。

    记:您说余秋雨作品一本比一本差,差在啥地方?

    古:他的书逐渐丧失了文化品位,甚至剽窃他人作品,我的新书《余秋雨现象大盘点》里就提到2次有关他剽窃之事。如果他为此再起诉我,就等于他将自己的剽窃行为公诸于众,这是典型的出卖自己的行为。所以我劝他最好放聪明点保持沉默。我还想编一本《余秋雨大批判文集》,为“文革”文学研究提供一些资料。正如华东师大一位教授所说:如果余秋雨来告,这就证明这些文章全是他写的了!

   

余古舌战                                                    

 

    余秋雨:“在我看来,他们生活还十分贫穷,靠写点骂我的文章以挣得养家糊口的费用,完全可以理解。对于我来说也算做了一件善事,只当是一种捐助。所幸他们只是穷了点,如果他们残疾了,我还可以把轮椅送到他们家门口。”

    古远清:“穷不见得是耻辱,富也不一定意味着光荣。我长期在简称‘财大’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任教,还不至于穷到像余秋雨在《借我一生》中讲的提布袋上法庭的地步。余秋雨不敢跟我正面交锋,尽是扯些小儿科的话题。”

    余秋雨:“这个人完全在梦游啊,他应该到哪个医院看一看,真的。”

    古远清:“有的人总是假想自己伟大、正确以至于‘刀枪不入’,这种妄想症正使一些人逐渐走上‘神坛’。不过,据韩浩月先生的观察,这里的‘神’已经是‘神经病’的简称了。恕我臆测,我们敬爱的余秋雨先生,此刻不是正站在‘神坛’上,就是在通往‘神坛’的小道上一路狂奔。”

各方评论:

    《庭外“审判”余秋雨》自在新浪网连载起,一周内就引发网友激烈讨论,仅留言就达到近600条。

    保余派:

    *做为一个普通读者,我欣赏余先生的文采和学识。古老师拿余先生的文革“悔过书”来做文章,这也实在是有点滑天下之大稽。更有甚者,竟美其名曰:研究历史,避免历史的覆辙重蹈实在想像不出竟然有人拿那个年代的事情做文章。

    *我想问一下反对余的人们,他的书你们都看了?《千年一叹》、《行者无疆》可是余先生拿生命走出来的心得,总比那些拿空穴来风的东西作为评论论据要真实吧?文学界为什么就看不到这一点?即使余犯了你们所说的错,现在他又犯了吗?

    *古是“文学评论家”,我是想看他对余作品的品头论足,对这我是片字未见(也许我无知),而就在古的这书中我也未见古抓住余的“罪大恶极”的罪证。都是“大家”,就好好为当今文学多做点本责工作吧历史自有公道。

    挺古派:

    *余秋雨这个人,才能是肯定有的,以前也肯定用过功,只不过,太狂妄,太目空一切,太爱表现,太不把别人放在眼里了,所以惹得圈内外人人讨厌,所以就有人去找他的毛病我认为大多数批评他的人肯定不是为了靠他出名和发财,就像我现在批评他,我就从来没指望过能靠批评余秋雨出名和发财。

    *古老师对别人的作品提升到理论高度研究,收集整理“文革”资料是完全应该的,不能认定为专揪别人的小辫子,是狡猾,阴险的。最起码其学术手法没有错。我想,只有我们大家有推动文学发展这个心就行了,也好让我没事的时候多看看“大家”的大作。

    *现在他(余秋雨)对古远清提出的问题就没法回答,他本人就说不清,道不明,这怎么让人信服呢?再就是口口声声说人家穷,为出书挣几个铜板,说古是收集证据整人,我想是不对的。古远清的责任就是要澄清这一问题,给后人以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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