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子随

 

 簪菊短章
 
我爱北京天安门
 笑星
 文字下的布局
 两个孩子一个爸
 亲爱的漫谈
 醉语论世情
 


 

 

 

簪菊短章



烟子

 

    钢筋水泥的丛林里,寸土寸金,失却了土地的菊,最后只能蜗居在一个瓷钵里。
  从此风雨不侵,温饱有度。主人会按时施肥,也会适时修枝剪叶,蓬勃疯长的菊便收敛了肆意的野性,将一双天足裹成了三寸金莲,在瓷钵里供人观赏。
  对于菊,这样的转机是一次向上的提升,还是一次往下的跌落?不得而知。

  可以知晓的是,三千年前的某个人,曾经为它的姿容驻足,那时,它在旷野的溪边,正俯首看一朵水里的云。
  因为一次偶尔的邂逅,和一次莫名的怦然心动,它便从幕天席地的野外走进了文人墨客的庭院,就像疯野的懵懂少年,被启蒙着坐在了白纸黑字的四书五经里。
  十年寒窗,一朝金榜提名,文人入仕,无非是光宗耀祖,然后造福于桑梓。
  地势高燥,背风向阳,原本是菊之所喜,但社稷朝堂,终究不是肥沃而排水良好的沙质黄棕土壤。想象中挥斥方遒的疆场,并不能给心灵带来驰骋的快感,如履薄冰的笔头,再也没有给我们激扬文字的享受,渐渐锋芒尽失。
  “芳菊开林耀,青松冠岩列。怀此贞秀姿,卓为霜下杰”,花开无情,酒醉有意,陶县令解绶回乡,隐耕田园,终日“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人淡如菊,不为五斗米而折腰的典故与菊一起,并列成为一种象征。
  菊被称之为花中“隐逸者”,可是,介子推的脸上仍有一丝掩不住的失落。是母亲的一问,将他推进了绵山;是重耳的一把火,成全了他的君子之风。
  菊是君子。君子自古就比小人活得辛苦。

  豪放不羁的诗人佯醉戏权贵,不过是酒后的臆想,接纳青莲居士的不是庙堂,最终还是山水。
  一路放歌,行吟处看那顶云遮雾绕中的官帽,浪漫的诗人仍然会黯然神伤,一个趔趄,唐诗三百首中的一页华章便被风吹落了。岸上的眼神湿淋淋的,捞不起衣襟上跌落的句子,从此文学与历史的两只眼眸便蒙上了一层阴翳,再也没有清澈过。
  而竹篱已被防盗门所取代,门上有一小孔,开门前,眼睛会不自觉地先从小孔里扫描一下来人。
  以茶代酒,捧的不是暗红的紫砂老壶,握的却是晶莹剔透的玻璃盏。
  紫砂经历了火后的重生,即使一言不发,周身也散发出浓重的沧桑之意;而玻璃盏宛若小家碧玉,玲珑可人,正宜欣赏菊沐浴后慵懒的舒展。
  白露徐徐退去,清气姗姗袭来,一个酷暑的燥热便在唇齿之间不知不觉被消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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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北京天安门

 

烟子

 

1.


一个三面环山的小村庄,那里的人们世世代代面朝黄土,他们去得最远的地方,就是十几里地之外的集市,却有一个地方通过他们唇齿的吟诵而仿佛就近在咫尺。
我出生在那里,听得最遥远又最熟悉的一个地名便是北京。
那是一首歌,它飘荡在群山之间,我曾经侧耳聆听。北京是一位巨人,我曾经像仰望圣地一样朝拜过他的光辉,然后蚂蚁搬家一样,一点一点地向山外挪动。
当我的一只脚跨过城市的门槛,就如同他刚进北京时的心情一样。
镰刀收起,宽阔的马路上没有一株水稻可以收割;雨落下来,顺着地沟很快就变得无影无踪;我无须再挽起裤腿,担心经过的地方会溅起泥泞。
我躺到了一本购粮证上,心安理得去领白花花的大米,如果排的长队太长,我便会不耐烦地皱皱眉。
或许是米太白,咀嚼在嘴里便少了一种甜津津的滋味,我开始怀念它们在稻壳里的模样,就像他执著地喜欢红烧肉。
他喜欢便可以兴师动众地回去,回到一个叫滴水洞的地方安抚自己的疲惫,可是我不能。当我执意将自己放逐,村庄便也绝然地收走了我的土地。
失去了依附的魂魄,从此四处游荡,它有时挂在树梢上,有时落在草丛里。
我一一将这些散落的碎片收拢,然后才有了文字。


2.


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辞了工作,我来到北京,才发觉不过是换了一个房间。
我喜欢房间的四壁,合拢来,便围成一个人的城。我在城内赤着脚裹着薄被,疯言疯语地笑着,如果有人敲门,我便陷入沉默。
不知为什么,在人面前,这种沉默的时间愈来愈长,长得许多人都以为我天生就是一个哑巴。
我嗫嚅着试图辩解,张了张上下唇,一个声音弹跳出去,又被反弹了回来,我被噎得面色青紫,却没有听到任何声响。
诗人说,风景总在远方。可有些话,还是含在自己嘴里比较安全。有时候懒得开口,只因为说话让我觉得累。
每一枚叼到嘴里的果子,都不如想像中的鲜美,100次的失望之后,私心里仍然向往101次的艳遇。填平梦与现实之间的那道沟壑,我只需视若无睹地仰面前行。
人类对于自身的伤口,通常都有着惊人的愈合能力,只要自己愿意,我们大抵都很容易为自己的欲望和贪婪找到堂皇的借口。
我一直坐在房间里,至今不知道天安门的门朝哪个方向开。为什么不去看看呢?有人问,说路过一场总该留影为记。
弟弟见窗外阳光普照,也在我耳边不停地鼓噪。
北京现在是咱家,自家的门板难道会长腿跑了不成,我不以为然地说,还是去郊外吧,找一个小村庄去吃农家饭。
如果不早去,只怕那些小村庄会被风化
如果去晚了,只怕那些小村庄会被同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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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星

 

烟子


   我并不喜欢所谓的喜剧,就如同七八岁的时候,我不喜欢读童话。
   生活中的笑料,通常只是浮在水面上的一段舞蹈,虽然轻巧优雅,但很容易被稀释融化。
   细想起来,八几年左右的姜昆,还真让我痛快地笑过。现在他的身份变了,已经不宜站在台上娱乐观众,他坐到了台前,终于轮到别人逗他笑了。
   相声的滑坡,虽然很令人失望,但是,我们怎能因为自己的欢喜,就要求人家一辈子站在台上说学逗唱哄我们开心呢?看客的失落,在姜昆那里,却正是他抢滩上岸的成功。
  好在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三百年,近年来周星驰的“无厘头”喜剧,深得民心,填补了相声之后的寂寞空间。周也因此荣获“喜剧之王”的美誉,更有观众把他奉为“后现代解构主义大师”,周便从茶楼跑堂的伙计登堂入室为名誉教授、兼职教授,先是在北大百年纪念堂被哈佛大学博士、香港中文大学教授李欧梵热烈追捧,然后又在上海交通大学、西南民族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做了3场演讲。
  校方认为,此次演讲能达到提高学生文化素质教育之需要,台下的听众,除了几千名学生还有教授及地方官员作陪。
  这样的大场面,对《射雕》里那个宋兵乙而言,无疑是一次天翻地覆的重生。这与他的电影角色倒是不谋而合。
  小人物是他影片中永远的主角,你说他们是“一滩屎、命比蚁便宜”,他们就举起广告牌朗朗应声曰:屎,我是一坨屎。《喜剧之王》中那位临时演员的心情,想必正是周星星曾经的写照。他们卑微地匍匐在地上爬行,然后却在刹那间成为英雄,像神话一样。
  这是小人物的浪漫主义,我身边有许多买一张彩票就想成为富翁的小人物。
  不过,这一次神话中的暴发户是现实里的周星驰。
  所谓英雄不问出处,世上多的是锦上添花的人,我也不例外。
  为了瞻仰大师的艺术风采,为了日趋老迈的心与80后有更多的共同语言,我借了周星星所有的影碟专门在家准备功课。弟弟一会儿哈哈大笑,一会儿前仰后合,象触了电似地。我莫名其妙,一碗面被扣在脸上,好笑吗?把自己弄得神经兮兮的,好笑吗?用沾满粪便的双手擦脸,好笑吗?
  寓庄于谐是一种境界,但是,当他以这样“自残自虐”的方式去表达小人物的追求时,我还是不敢苟同。
  他的“无厘头”表演,传达给我的,除了小人物的卑微,便是一个艺人的苍凉与辛酸。在他一切的招式里,都藏着一个弱者对观众对市场的媚笑。
  可是,当我们对他抛去媚眼的时候,他脸上原本的媚笑就迅速变成了嘲笑与不屑,他心里比谁都明了,人类都长着一双狗眼,我们不过都是些锦上添花的人。
  所以,在他没有鄙视我之前,我决不赞美他的幽默。
  就像他自己所说的:我不是艺术家,我只是一个演戏的。
  一个演戏的人不必懂“后现代”是什么玩意,当他在戏里念完那句“一万年”的告白,让台下的观众感动得热泪盈眶之后,走出戏外他就将风靡一时的经典扔在了风里。我们凭什么要求他戏里戏外都记得自己的台词?
  让我们失望的不是他,而是我们自己。
  如果这个世界真的离不开搞笑,那么,我更乐意选择一种我所喜欢的方式。例如张卫健,他清清爽爽的光头,成人式的智慧中还时不时露出一点孩子式的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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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下的布局

冯新华作品赏析

烟子

  我是很少看童话的,因为那样的世界,总感觉太完美,与漏洞百出的人世实在是相距太远。
  但看了冯新华的童话,却发觉,童话原来也是一个千疮百孔的世界,并不是我们想象中的隐居之所。
  《油香还是盐香》这是一个问题,但是标准答案却握在国王的手心里,一语不和,田梦鸡的人头就被挂在城墙上。
  作者开篇就点明了文章的主旨,说“国王特别专制、残忍,尤其容不下那些与自己观念不一致的人”,这种开门见山的写法固然让读者一目了然,却无形之中剥夺了读者咀嚼回味的乐趣。
  所以,人头挂在墙上便成了一件意料之中理所当然的事情,我一点儿也不诧异。可是“一大滴盐水从田梦鸡的头上正好落入厨子端著的菜里裏”就奇峰突现,显示了作者构思上的匠心独具。行文至此,童话于是也平添了几分诡异的气息。
  从这一点而言,冯新华的童话已经完成了他对传统童话的颠覆,文章虽然挂的是童话的招牌,字里话外行的却是现实主义的风格,所以作者在童话的后面,还应该贴上一张小标签,注明:成人童话,少儿不宜。
  如果阳光可以永远明媚,日子能够永远安详地继续,我愿意陪着孩子们在春暖花开的绿色森林里等着王子的红帆船。可是,额前的皱纹在增加,每一条皱纹背后都藏着人类对自身命运的思索,尽管有人说,人类一思索,上帝就发笑。
  我听见上帝的笑声了,作者终究还是有些不忍,他笔锋一转,死去的亡魂就回来了,沿袭的还是中国人传统的老路子。
  既然要指桑骂槐,我是主张残忍到极致的,现实就是这样,只有将美好的东西毁灭到彻底,才能引起人心的一丝痛惜,许多的时候,我们都是麻木不仁的看客,唤醒人类潜伏残存的人性意识,有时候也不得不借助于残忍与鲜血。
  倘若我们终将要告别童话中唯美的氛围,步入尘世这条深深浅浅明明暗暗的河,那么,请允许作者换一种语调,重新为我们演绎一下那些曾经温暖过我们的童话。
  《猫与狗的传说》是一次成功的尝试,从猫和狗身上折射出我们的影子,人性的光辉及弱点在作者的笔下凸现分明。一个简单的故事和一个简单的道理,看似很容易的一件事,其实最见作者把握文字的功力。此篇叙述从容淡定,惟一的缺憾是“这里面还有一段故事呢”,这句话显得多余。
  相比之下,我更喜欢读新华的《刘大邪乎》《识字》和《猎人》,中年男人的智慧在字里行间得以淋漓尽致地展现发挥。《猎人》篇幅很短,在很少的文字内,作者驾轻就熟地布了一个局,让人忍不住好笑的同时还能体会到别的一点什么。《刘大邪乎》是个小人物,这样的人在生活中并不少见,作者借助桂花的一句话——“还不是那老不死的老儿”,就将一个普通的老人打造成了文字中的经典形象。人物着墨并不多,寥寥几笔即有画龙点睛之妙,整个人物形象便活了,这种以点带面的写作技巧新华都运用得十分轻巧,没有留下人为雕琢的痕迹。
  用对白展开故事的情节是颇费功力的差事,稍有不慎即容易露拙,但《识字》却大胆地采用了大量的对白,在形式上力求变化,因此读起来并不感觉干巴无趣。如果文字上再精练一点,在内容上将“他没能继承家业却参加了革命,在战争年代,立了赫赫战功,提了干,成了一名“战斗英雄”再衍生一下,让他成为“英雄”的经历与“识字”有关,那么文章就更好看了。
  写字的最大快感,便是可以最大限度地演绎人物的命运。童话,原本是引诱孩子入梦的糖果,我们讲着讲着自己却睡着了。比较下来,《四孝祠》就单薄了许多,或许是因为太美好的缘故。人到中年,我们已经习惯让自己站在栅栏之外,一目十行地远远地欣赏对岸的风景,不是缺乏一双慧眼,而是许多的时候,我们不敢深究。
  因为一认真,便是错。
  好在一切的错,在文字的光影里都可以自圆其说,成年人哄骗自己,总是能够找到一个理由。
  新华却是醒着的,带着一点点梦想一点点执著在文字间搭建他自己的王国,读他的诗,会陷入空灵;品他的童话,会感觉沉重;欣赏他的小说,则能窥探到一个男人肆意挥洒的心机妙想。
  文字是一个陷阱,我们在组装它们的同时,它们也在拼凑我们的人生,不到最后,我们看不到谁输谁赢
  希望新华好运,能在这条路上找到属于他自己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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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孩子一个爸

烟子

 

    沸沸扬扬之后,尘埃终于落地,11月18日,元元总算找着爸了。他努力想看清楚,但是脸上却被蒙上了一层面罩,为什么?幼儿园里的小朋友都有爸爸来接,他看看还不行吗?
就是一前一后的工夫,11月16日,那英、高峰全家福曝光,他们在饭店为儿子大摆满月酒。
照片上,那英丰韵有度,高峰疲惫有加,抱在他们怀里的孩子,在成人的世界之外遭遇着人生的第一次尴尬,偏偏还给他取名叫高兴。
该不该高兴呢?他还拿不定主意,但是迟早他得面对这个问题,给出自己的答案。
现在的孩子都是孤孤单单的一个,可是他却有一个哥哥,虽然不是从一个娘肚子里钻出来的,但好歹他们还共着一个爸。
一个爸两个儿,是有点麻烦,如果他是个女儿家,或许大家都多少能扯着腮帮子干笑两声。
养儿防老,爸是不担心老了,以后有两个儿子养他了。不过,在爸未老之前,先得把家产分给儿子了。
从前的足球王子,现在已是昨日黄花,把那一身骨架子拆了,还能熬出几斤几两油来,67万元,小哥哥啊,你可要了咱爸的老命了!
可惜了如此喜气的两个字,就算他不计较把自己名下的财产分一点出去,就算他高兴自己日后多一处可以走动的亲戚,就算他应该感谢自己的生命因为一个恰当的时间得以诞生,但一个妻子的伤口就可以忽略不计么?
如果高兴还没有在那英的肚子里生根发芽,以她的性子,大可不必受这份窝囊气,反正分分合合她与高峰也不是头一遭了。就算是高峰的种子已经在那英肚子里播上了,如果不是时间卡得这样狠和准,那英大不了咬咬牙忍一时之痛把那苗掐了,反正事实证明,高峰的播种能力很强,可以随撒随播。一个撒完就走,只播不收的男人,想必他也不在乎这一个两个的损失。
所以,这个高兴的名字倒更像是为了冲喜而起的。
女人十月怀胎,身体和精神上都正需要丈夫的细心呵护,一个三岁的孩子却跑到那英面前要爸。
自己的肚子还鼓着,原来丈夫已经与别的女人有了私生子,这样的伤痛对于任何一个女人都是难以承受的。那英竟也硬生生地扛下来了,因为她是明星,她除了要面对自己的悲喜,还要应对蜂涌而上的媒体,所以她尽了一个妻子的本分,站到了丈夫身边,说她相信高峰。
其实作为歌坛的大姐级人物,那英也应该是见惯了风雨,媒体既然捕风捉影,也总该是自己的丈夫漏了底,才招致空穴来风。
当一个女人硬着头皮相信男人的时候,最后收获的往往是男人的欺骗,希拉里贵为前总统克林顿的夫人,也不能幸免,更何况是那英呢。
所以,那英也不得不随着情势的变化,将相信换成了支持。
同行是冤家,那英不会去支持一个独自抚育孩子的母亲,因为她也已经是一个孩子的母亲。
母亲据说都是伟大的,为了孩子,更是可以将这种伟大张扬到极致。笔者看着一个母亲代子为一场官司奔波,搅得尘嚣沸腾,有时眼前一花,王氏就幻化成那姐的身影。这不是眼睛产生的错觉,而是一种极有可能颠倒的假设。当初摇摆在两个女人之间的浪子,如果看见王氏天平上比那姐多几块金砖,我想如今坐在原告席上的女人恐怕就不是王同志了。
这样的假设是不是很残忍?
支持一个孩子比支持一个女人容易,孩子无辜,两个女人又何辜之有?
怨只怨,她们爱上了一个浪子,浪子在古龙的江湖里总是将一个长长背影留给身后的女人,而浪子,从不回头。
不知这样的坚绝,是不忍,还是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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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漫谈

 

烟子


打是亲,骂是爱,又亲又爱拿脚踹。
这就是中国文化修辞手法的一种——反语。
亲的时候,叫一声“死鬼”,便可上穷碧落下黄泉;爱到深处,轻叹一声“冤家”,也是不离不弃的生死契阔。
字里字外,于是就凭添了许多厚重的东西,衍生出许多痴嗔怨恨的红尘故事。
也许,正是因为如此,中国人对于这三字经的表达,常常是谨小慎微的。只怕一点点的爱意渗透出来,便会弥漫成一份沉甸甸的承诺和一种挥之不去的牵绊。
我们都是牛皮糖,见点阳光就融化。
男男女女一场纠缠下来,再要把这三个字分开,曾经甜蜜的糖,便成了粘在肌肤上的沥青,总有人要撕脱一层皮。
外国人不一样,他们是口香糖。
他们人高马大,抗灾荒,天生就具备了潇洒的资本。所以,他们可以逢人便说亲爱的,有滋味的时候就嚼嚼,滋味淡了就吐掉再换一块口香糖,分与合在他们看来,似乎都是寻常的事。



亲爱的
字还是中国老祖宗的字,但念在中国人的嘴里,便像背地里偷偷与人杂交出来的私生子一样,有一种遮遮掩掩,上不得台面的尴尬。
所以方鸿渐恨不能用英文写信,因为文言信的语气太生分,白话信的语气容易变成讨人厌的亲热,只有英文信容许他坦白地写“我的亲爱的唐小姐”-------仗着外国来跟唐小姐亲爱,正像政治犯躲在外国租界里活动。
其实,这是我们自己心虚,人家外国人的嘴皮子可比咱们遛多了。一位中国著名女星嫁到国外,媒体艳羡不已,纷纷扮出娘家人的亲切模样,追问自家的闺女:姑爷好是不好?
闺女抱怨着说,人家每天开口闭口撵着她说亲爱的亲爱的,一个早上就要念叨30次,听得她耳朵都生茧了。
傻子都听得出来,闺女的嘴虽然这么这么咂吧咂吧,其实心里挺美的。娘家人一听就放心了,便集体在各自心里划算着,一早上说30遍亲爱的,那是个啥滋味?
一个早上是30次,二个早上相加就是60次,三个早上累积便是90次,再生涩的单词也该记下了;所谓三人成虎,谎言被重复三次,曾母就会逾墙而逃。如果我们每天从睁开眼睛的那一刻开始,便对着身边的人说亲爱的亲爱的,说上一百遍的时候,大概也会真的亲爱起身边的人来吧?



《侍卫官杂记》极尽讽喻之能事,将蒋委员长写成一声色犬马之徒,每日尽背着夫人做些偷鸡摸狗的勾当。那时,我只是一个初一的学生,脑子里全无政治概念,只是本能地觉得这个人倒还有趣。不管在外面怎样拈花惹草,对着夫人,他还是操着一口宁波腔,口口声声叫“大令”。
这样叫了几十年,他们就老了。
我看过他和她老去的模样,在照片上,她不似飞短流长中的骄横风骚;他也不是史书里的千夫所指的独夫。岁月已经将他们打磨成尘世间最寻常的匹夫匹妇,阿公阿婆。虽然悬身孤岛,彼此身边却一直有相扶相持的陪伴。
作为政治家,他无疑是失败的,可是身为男人,他是幸福成功的。
这份成功的幸福,足以弥补他宦海生涯中所有的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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