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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说]《潜伏》作者又一推理悬疑力作——《案·情》
    故事简介
    一场神秘的纵火杀人案件,将《洛城晚报》的首席记者曹云近和公安局城南分队队长付乙卷入其中,两人在商界精英秦浣的协助下,费尽力气挖掘线索,然而当真相逐步显露,案件幕后的大集团的面纱即将掀开时,付乙却发现,原来这一切都是曹云近设好的圈套……

    故事看点
    一:疑案杀戮、悬念重重、步步推进后峰回路转;
    二:三个青年才俊在不同的轨迹上大起大落的事业;
    三:缠绵悱恻的爱情,细腻动人。
    [IMGA]http://www.3q5.com/UUAuth/2009-12/291056632201.jpg[/IM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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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生火灾的时候是下午四点,平静的洛城因市中心耀眼的火光而变得喧闹起来。一辆辆消防车和警车呼啸着围向出事地点——华奉楼,那是洛城最出名的一幢楼。华奉楼出名并不是因为它的高或者华丽,而是由于它丰韵的文化氛围。华奉楼的楼主叫汪会朋,是个财大气粗的商人,赚钱赚够了就学着人家搞些琴棋书画,经常花重金邀请远近的文人到此一聚,一聚之后又难免送些说薄其实不薄的礼物。收了礼的文人明白汪会朋要的是什么,于是大笔一挥,各种各样夸赞华奉楼或者汪会朋的文章就开始见诸媒体。这样夸来夸去,华奉楼就无端地多了几分传奇色彩,有知识和没知识的人都开始往那里挤,华奉楼一下子成了文人墨客的集散地。
      曹云近浓眉宽额,鼻梁不算太高但是笔挺,从侧面看上去就像一座陡峭的山峰。他的特点集中在眼睛上,那是一双桃花眼,说话的时候里面像注满了一汪深水,一不小心就会流出来似的。曹云近是在火灾发生后一个小时被主编打电话叫醒的,那时候他正舒舒服服地躺在床上。上午他出去跑新闻了,腰酸背疼。但是主编陈锋不管这些,他迫不及待地说:你快过去看看!我敢保证这次不是普通的火灾,后面肯定有故事。
      曹云近揉着惺忪的眼睛没好气地责问他:你怎么知道?火又不是你放的。
      对于曹云近的这种态度,陈锋一点也不生气。四十七岁的陈锋一向是个爱才的人,特别是当上《洛城晚报》的主编以后,这种感觉更加浓重。仿佛眼底下那些才华横溢的年轻人一下子变成了自己的孩子似的。曹云近是其中最年轻但是最闪烁的一个,陈锋尤其欣赏他撰写的晚报时评,激愤而又不失沉稳,说人对事往往一语道破,落落大方。他不止一次地在会上夸过曹云近,说我们报社就需要阿近这种人才,聪慧又敢作敢为。主编的这声“阿近”是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报社上下立刻对这个帅气的小伙子警觉起来,现在主任记者的位子正空着,听主编叫得这么亲切,估计已经内定了。
      现在陈锋得耐着性子劝服曹云近,他知道曹云近介意的不是这时候打扰他,而是派他去做这么个看上去平淡无奇的报道。陈锋耐心地劝他:阿近,你听我说,如果真是个小报道的话我就不会来找你了,我难道分不出谁几斤谁几两?我难道不懂得高射炮打蚊子的道理?凭我做这些年新闻人的嗅觉,这次准是个大事。
      曹云近只好穿了衣服起床,主编那顶“高射炮”的帽子给他戴得无比舒适。主编对他的照顾他是知道的,对于有才华的人来说,知遇之恩最令人感动。曹云近学的是新闻传播专业,毕业后来晚报应聘的时候,由于他那所大学的名气不高,并且曹云近一没有经验二没有关系,初试之后险些被刷掉,后来是陈锋一眼相中了他。那时候陈锋还不是主编,他没有生杀大权,但是他有一张锋利的嘴,经过一个下午对老主编的进攻之后,曹云近终于有惊无险地进了晚报的大楼。像这种事情就算主编不解释他也会过去的。


      曹云近赶到华奉楼的时候火早已经熄灭了,消防队的效率让人赞叹。但是鸣叫着的警车还没有离去。曹云近没有像其他的记者那样冲向火灾现场,那是三流记者采取的方式。曹云近四下溜达,找到了公安局城南分队队长付乙,他正斜靠着警车抽烟。曹云近还没有开口,付队长就递了根烟给他。
      曹云近摆手说:你知道我不抽烟的。
      付队长弯着嘴角:抽一次试试吧,这是人家送给我的,八喜烟,山东青州的。
      曹云近接过来,点上以后轻轻吸了一口,赶紧把烟雾吐出来。付队长在一边看得直摇头:小曹,烟不是你这样抽的,吸进去之后别急着吐出来,含在口里,你得体会一下那清新醇和的感觉,然后慢慢地从鼻孔里喷出来,喏,就是这样……
      付队长做了一次示范,曹云近犹豫一下也照着吸了一口。遗憾的是任何烟对他来说都是一种折磨。曹云近把烟捏在手里看着付队长抽。付队长眯上了眼睛很享受的样子,他这个样子让人以为他是个不尽责任的痞子警察。其实不是,曹云近知道,付队长这时候是在努力地想事情,而且必定是遇上了想不通的事情才会这样。付队长不喜欢在人多的地方谈案子,他保持着高度的警觉,只有在一个彻底安全的环境里,面对一个他彻底信任的人的时候他才会把心里的想法说出来。付队长和曹云近是因为几年前的一个案子认识的,关系一直很好,他之所以迟迟不谈正事,肯定是因为他觉得环境不够合适。
      直到天色暗下来来,街道那头才响起一串崭新的长鸣,那是城北分队派过来接班的警车。付队长摁灭了烟头,拉着曹云近上了他的车子。清晨的路上车子还不多,开起来不用很费精神,付队长就一边开车一边和曹云近说话。付队长盯着路面说:汪会朋死了。
      曹云近一下子精神抖擞,转过脸问:是烧死的?就他一个人?
      付队长不说话,他在琢磨。他喜欢让自己说出来的的话充满无可辩驳的事实依据。他顿了一下说:就他一个人,但不是烧死的,化验的结果是在火起以前他就断气了,心脏的位置上插着一把很薄的袖刀,这不是火灾,是场谋杀案。
      那凶手还要放火?是想破坏作案现场?
      凶手火放得不是很大,而且是在顶楼的一个角落。看样子他的目的并不是要掩盖案情,如果那样他大可以让火灾更大一点,把汪会朋的尸体也烧掉。而实际上汪会朋的尸体离火起位置很远,并且周围保护得很好,不会蔓延到。
      曹云近眨了一下眼睛问他:依你看凶手放火的意图是什么?
      不知道,付队长深吸了一口气说,我猜不透。现场的人说火起之前跟往常没有什么区别,下午一点钟的时候汪会朋还在三楼的会客厅里送走了一个客人。如果说凶手要杀汪会朋,那么他的目的达到之后没必要再放把火,这种火既烧不了楼也毁不了什么东西。
      不可能是用这种方式告诉大家他杀了人吧?
      付队长用眼角的余光瞄了他一眼,皱着眉头不吭声。
      曹云近抿着嘴想了一下,只好岔开这个问题。他是晚报的一个记者,需要的是吸引人的猛料,而不是案子深层的结构。当然即使需要他也不会把付队长的话搬出去,他要那样做的话付队长就不可能每次有事情都找他谈了。哪个警官疯了才会去找一个记者聊案子。付队长在说这些的时候压根就没把曹云近当成一个记者看,只是把他看作自己唯一一个可以倾诉心事的朋友。曹云近明白这些,但是他还得交差,主编在等着他的报道。
      曹云近摸了一下额头问付队长:那把袖刀是什么样子的?能描述一下吗?
      袖刀是一种道上的便携刀,小到可以藏在袖子里。不过因为耍起来有点危险,所以很少有人使用。汪会朋身上的这把,刀身长十厘米,刃是弧线的,刀柄很短,只有一厘米,缀着一件小巧的饰品。
      是什么饰品?
      看样子是一朵樱花,棉布做成的,花朵很小,原本应该是白色的,沾了血以后变成暗红色。
      曹云近不住地点头,然后诡秘地朝他一笑,说:这个差不多。

      第二天,《洛城晚报》在头版头条刊出了一篇文章,那正是曹云近写的《火灾背后暗藏玄机 城南惊现樱花袖刀》。曹云近在报道后面又跟了一篇短评。曹云近用煽情的笔调,在文章中他这样写:“这不是古典武侠,更不是都市传奇,优美但是邪恶的樱花袖刀真真切切地出现在我们城南的名楼里。”这两篇文章在诸多描述华奉楼火灾情况的文章中最具爆破力,一发表就引起了轰动效应,当天的报纸出人意料之外地销售一空。陈锋笑眯眯地对曹云近说:我就知道不会看错你。
      曹云近撇撇嘴:不会这么一篇文章主编就满足了吧?
      还是阿近了解我,陈锋嘿嘿笑了一声:我是想让你对这件案子做个系列报道。
      这不等于派我去破案吗?
      陈锋摇头:我不是要你把案子破出来,我要的是不间断的猛料,案子越玄秘越好,越复杂越好。最好能靠这次的系列报道把我们晚报的人气提上去,这样大家的日子就好过了,我也不用每个月都在部长面前抬不起头。什么党政喉舌,什么体察民心,全国的报纸都企业化了,说来说去还是归结到发行量的问题上!你发行量提不上去,上头给你脸色,下面全是怨言。我们晚报就是以前这方面抓得不好,搞得工资都不能按时发,结果责任还都在我头上……
      曹云近站在那里安静地看着主编,面前的这个人曾经跟他的名字一样锋芒毕露,那时候的陈锋血气方刚,为了坚持不撤一篇文章可以跟上司吵得面红耳赤。但是现在不一样了,陈锋做了主编,职位大了胆量就小了,考虑的事情也越来越实际。他明确地提出自己对晚报文章的要求:上面喜欢看的,群众又愿意掏钱买的。陈锋说必要的时候两者里面就选后者。曹云近明白,只要文章不是太让领导讨厌就不会出问题,而发行量够高的话陈锋的位置就能做得稳。这也是无可厚非的想法,年纪大了谁都得为自己想想。只是陈锋依旧保留了一点愤青的本色,每隔一段时间就要找人发发牢骚。曹云近是个聪明的人,他知道主编发牢骚的时候自己该干什么,他盯着主编的眼睛,耐心地听他说完。
      曹云近回到自己的小屋里,赶紧给左应应拨了个电话。左应应是一家电子城的手机维修师,人长得漂亮身材又娇俏,是那种人见人爱的女孩子。特别是那双秀美的大眼睛,三分野性七分单纯,可爱得没话说。曹云近爱上左应应大家都觉得是必然的,但是为什么左应应会爱上曹云近,大家就想不通了:你说他人长得帅吧,但是应应身边有比他还帅的;你说他工资可以吧,但是电子城的款哥款爷多得是……这么思前虑后,大家都觉得,这小子真他妈走运。
      对于这个问题,曹云近有自己的看法。传说长桃花眼的男孩子都容易走桃花运,可曹云近是个例外,很少有女孩子对他做过稍微暧昧的表情,现在上天用一个漂亮的应应来弥补他,也算得上合情合理。
      左应应本人其实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喜欢上曹云近,他远远没有达到自己心目中对白马王子的要求。曹云近还不够宠她。可是应应仍旧被他吸引住了,似乎曹云近身上有着别的男孩子没有的气质。应应握着话筒用腻腻的声音说:我正在看你的文章呢。
      樱花袖刀的那篇吧?
      是啊,真帅气。
      我写得帅?
      臭美,应应撇了撇嘴说,我是说那个樱花杀手帅气。恐怕全世界只有他能杀人杀得这么浪漫了,真难得能在我们洛城出现,好想见见他。
      他可是个凶犯,你不怕他杀了你?曹云近酸溜溜地说。应应平时总是嫌他生活节奏太快,缺少情趣。曹云近理直气壮地对应应说:当个记者就得快节奏,节奏不快就没有新闻,没有新闻就拿不上工资,拿不上工资就没法给你情趣。应应就嘟起嘴不理他,最后还会轻声骂他一句:真不明白我怎么会喜欢上你这个无聊的穷记者!这些曹云近都是一笑了之,应应真要嫌他穷的话就不会跟他这么久了。
      我才不怕呢,应应说,总比跟着你累死好!相中的房子不知道还得多久才能付上首期款。
      不急,曹云近嘿嘿笑着说,大不了将来我们在街边生孩子,生完了让居委会大妈帮着养。
      想得美,没房子我才不跟你生呢。
      应应说完就挂了电话。曹云近在这边还暗暗得意,应应话里的意思是有了房子就愿意跟他结婚。应应还不知道,曹云近这两年其实一直在省吃俭用努力攒钱,到下个月的月底领到工资再加上报社评发的好稿费,差不多能到十万了,再从朋友那里借几万块,足够付那套房子的首期款。曹云近不把这些告诉左应应,是想拿到房产证再给她一个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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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过《潜伏》,很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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