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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月][原创]玉瓶街狗事
        半年前,玉瓶巷上的狗猛地多了起来。
        面对那些有可能携带了狂犬病毒的狗,我曾一度非常地恐慌。
        记得与狗一起多起来的还有五颜六色的宣传画。那些花花绿绿的纸片详细地跟市民宣讲了狗咬之后的急防措施。打针吃药清洗创面观察体温变化留意话语方式改变等等。几个急防点的位置并路线图都很齐全,这比生病就诊实在方便周到得多。总之只要你识得几个大字都会知道怎么做了。所有这些都说明防疫工作力度在加大。
        尽管如此,我还是不能放下戒备之心。因为我上班的那条路上人少狗多,要是分给它们咬是不够的。我是个遇事慌张的人。不光是心理素质差,也有身理上的原因,我的心脏一向不好。对于我而言,活的安定远比活的富足更有实际意义。
    仅是被狗咬,也不必害怕,令我感到惶恐还是那本就不多的几个人。
        两个女人,一个男人,一个流浪汉还有一个补鞋匠。
        小红,两个女人中年轻的一位。从后面看上去,总觉得像我刚生过小孩的表妹,因为甩掉了十月怀胎,所以走起路来就特别轻盈,屁股摆动的幅度格外的大,好像随时会跟着歌带店里的乐曲扭上那么几段似的。
       “老婆老婆我爱你,阿弥陀佛保佑你……”唱歌的是个穿格子衫的男人。头发梳得很亮。“愿你有一个好身体,健康又美丽。”小红没有回头,他抬高了声调继续唱。
       “讨厌的疯狗。噗——”一粒瓜籽壳贴在雪中飞的女孩白净脸上。“叫你臭美!”
       “嘿,红小姐,跟美人生气着呢!得,让她脸上生个大雀斑。”格子衫走到灯箱前,将那壳儿拈下来,弹去,说 “最近回了趟老家,才回来,正想着你呢不是,就见着了哎。”
       “死阿彬,还以为你蒸发了呢。”小红向嘴里又撂了颗瓜籽。这一粒壳儿贴在女孩的另一半脸上。
       “担心口红。”阿彬总是这么嘻皮笑脸的。
       “管得着吗。”小红果然停了嘴里的活,将手中的几粒瓜籽也扔了。然后拉开腕上的小坤包,掏支口红在厚而翘的唇角捺着。
       “多日不见,有什么新招式,晚上来试试?”阿彬慢下脚步,靠在站牌下,盯着小红的红唇看,仿佛那新姿势会提前演示在她脸上。
       “最近心情不好。不想尝鲜。”小红漫不经心的样子。
       “哟,不是心情不好,是身体不适吧。乖乖,那地儿好些了吗?让人心疼死了。”阿彬抬头一瞅,见有人在站牌下候车,便住了嘴,但眼睛还是一个劲地朝小红的超短裙里扫。
       “好啦好啦。说正经的。”小红一拗腰,闪到一个拐角处。俩人便说起了晚上的正经事。
        这么着,我才知道她叫小红的。叫她的人多是些男人。一群离开家在外打工的人,或者外地驻本地机构的一些办事人员,极少的是操本地口音的落寞又不安分的男人。阿斌是我见到次数较多的一个。
        第二位非常熟悉的女人,是我的邻居王姨,一个成天拎菜蓝的中年妇女。王姨的蓝底碎花,棉绸质地的衣裤,将身材的凹凸与男人的审美习惯颠倒了过来,这让我想到二十年以后,我势必要拒绝穿着这种无款无形的服装,那怕它是真正上好的丝绸也不例外。有好几次,我拉了拉王姨的衣角,想跟她说点关于衣着方面的事情。要知道我的姑妈就是穿着这种没款没型的服装的那些日子里,被姑父抛弃的。王姨的丈夫,看上去很老实,没有什么花花绿绿的心思,但作为男人,他的本质应该与我姑父没什么两样。
         王姨似乎并不领我的情,她一手提着蓝子,一手将脚上断了绊的塑料鞋拖递给鞋匠道:“把我密密地匝上两道线吧,还能凑合穿个夏天。”她抬起一只脚,另一只支不住身体,差点倾倒下去,一个趔趄,一只手扶住鞋匠的肩膀。鞋匠就在她臀下垫了只马扎说。“坐吧,大妹子,一会儿就好。”于是王姨坐下,两人唠起了日益上涨的菜价与肉价。记得那段日子,王姨总有补不完的破鞋。
         走在我身后的是位迈方步的瘦高个男人。在转拐处的报社还是银行上班。他是我的几个同路人中的唯一不知道名字的一个。他的神情总是忧郁,那种忧郁的气息和他呛人的烟味从我背后穿透过来,有种痒丝丝的感觉,像有虫子在爬。尤其是春夏之交,我穿得单薄,当产生那种麻痒的感觉时,我就禁不住用手抚抚后背,担心裙子的拉链没有拉上。有时,当那种烟味飘来时,我便故意慢下脚步,让他先走。巷子逼仄,他超越我时,轻咳一声,算是招呼。他的咳嗽之声并不仅是为了我,有时也是招呼巷子口的人给他腾地。他从巷头咳到巷尾,咳得满脸通红,让人担心总有一天他会咳得闭过气去。他一咳,玉瓶街就仿佛在晃荡。果然街口就堵了很多人,恭敬地垂着手让他先行。我知道那是在避让空气中飞来的唾沫星子。
        咳声一停,后面的人就遗体告别般地从玉瓶口缓缓走出来。
        他的肺显然是有问题的。那种避让是珍视自己生命的表现。我庆幸街坊市民防御疾病的意识越来越强。
        皮鞋匠的名字,我知道,他是我丈夫的堂二伯,二婶死得早,多年来一直借居在他侄儿也就是我的家里。他说离开乡下可以早点忘记二婶。年轻时,他们非常恩爱,丈夫心情好时,常跟我说起二伯的一些旧事,无疑是感人的。
        二伯住的是院子里的一间披屋,吃喝单烧。正月过了十五就来,腊月二十三回去,期间的节日孩子们来看他。一年的作息时间这样严谨,一天中更是如此。所以我不必担心他会有哪一天晚归或不回家。二伯在我们上班前出门,天黑收摊,多年来都一直这样,风雨无阻。冬天大雪封门,几乎可以断定没人来了,他也要将鞋摊搬到附近的屋檐下守候。
        “万一有人的靴子掉底脱绑了呢?又没规定下雪天鞋就不让坏的?”他总跟劝阻他的侄儿和侄媳较着劲。
        二伯是个倔强的老头,谁能扳得过他?
        离二伯鞋摊不远的车棚边,铺着块毡子,那是浪流汉一年四季的家。那块毡子从未见他洗过,看起来却是很干净,至少还能看得毛毡的底色。闹非典的那段时间,他失踪了几个月,后来又重回故地安营扎寨,从我嫁到这个巷子里来的时候,就见着他了。这些年,我与丈夫白发凭添,而他却毫也不见老。要是不看镜中自己的白发,就见着这乞丐一头的青丝,倒也觉得时光凝滞,心也安详许多。
        暮春的阳光暖暖地照着流浪汉的大床,一只黄狗耐心地舔着身边的青花瓷碗。当青瓷的反光照到额头上时,他就起床开始一天三餐的乞讨。他一点也不留恋他温暖而舒适的大床。这个流浪汉几乎不流浪了。他的作息时间是那么地规范而刻板,多年来,已成为玉瓶街主妇们不用上弦的一只钟表。
        他的生活,严格意义上说,比我比小红比王姨甚至比二伯都要有规律得多。
        当然出入玉瓶路的,更多的是陌生人。那些人也许只是路过,一生只碰一面。对于长住玉瓶衔的人与狗来说,他们只是匆匆过客。来来去去的身影穿梭在长长的小巷中,为小街增添了几分热闹与繁忙。
        一到夜晚,小巷就又安静了下来。小红黏稠的目光,粘胶似的粘住一些男人的脚步,并拖着他们在身后欢快地行走。只有那些无精打采的狗,将悬着的尾巴夹在两股之间,耷拉着脑袋,吐出长长的舌头,鬼魂一样的游荡在幽深僻静的巷子里。那样子看起来真像是宣传栏上描绘的疯狗。
        但我不知道它们是不是疯狗。因为它们从未咬过人,就是叫吠声也少听到,我曾怀疑那些狗都是哑巴狗。但另一种可能就是喧嚣的市声淹没了它们内心深处的表达。相对于那些有户口有项圈有漂亮女孩风韵妇人牵着遛的京巴之外,这些狗更像是在这个城市漂泊的移民。
        二伯闲下来的时候,就盯着一条体形很长,有点野性的黄狗,闷闷抽烟。 “叫都不叫了,这狗活得还像狗吗?”二伯掐灭火星跟自己说。
       就见那只黄狗走到一只邮筒下,吮了吮气味,然后翘起一条腿,旁若无人地撒尿。撒到一半时,另一条黑狗从矮冬青树下蹿出,也翅起一只胯子,如法炮制地尿了一把,只是它没能尿出黄狗那优美的弧度。
       “操,这两畜生,关系还不一般呢。”
        两条狗也不搭理二伯的调侃,方便完之后,肩并肩地从冬青树边走开,东嗅嗅西舔舔,像在寻找它们熟悉的气味。
        两个女人一个男人一个皮鞋匠,还有那个老乞丐,一定都是它们寻找的对象。
        而我自然位列其中。
        除了上下班必经这条街道,夜晚,我还要出入一次。虽然那一次完全可以省略,但是我没有。
        我在局机关上班,年龄是个宝,又是个女人,转眼已过三十五了,还有什么奔头?守着一份平静而安逸的生活,这生夫复何求?丈夫也认同我的观点,说,你也跟老木小丁他们一起打打麻将吧,全国几亿人都这么过的。
        于是我便摒弃了年轻时培养的很多兴趣,集邮养鸽子写豆腐块文章什么的,现在只一门心思打牌了。打牌真的是件很快乐的事情。鉴于我心脏不好,不宜过度兴奋,所以我邀的那些人都是出不起太大赌资,纯粹只是打发时光的一类人。老木、刘权和小丁。
        也不知道是天气热蚊子多了起来,还是棋牌室空气太污浊的缘故,那晚,大家兴致都不高。不是把牌叫错就是算帐时把番子数讹了,连平时一向调笑逗乐的老木也沉默不语,仿佛怀里揣着的不是钱包而是满腹心事。
       “还打什么打,又不是死了人?一个个哭丧着脸。”刚输了一局的小丁,把牌一推说要散伙。好在输赢不大,说走就走,也没谁不乐意。
        “大家小心点呀,听说,玉瓶路今天有狗伤人了。”要走时,老板关切地叮嘱我们。
        “谁呢,我怎么没听说?这么大的事情,我应该知道的呀。”老木推了推他瓶底一样厚的眼镜。
        “哟哟哟,你算老几呀,凭什么大事小情都要让你老知道。”小丁颇不服气。
        “凭什么?凭的是我对老百姓的关心。这年头只有穷人关心穷人了。还指望别人不成?”
        “好个关心民众疾苦的木主任,没看出来,还真是人民的好公仆呢。”小丁撇撇嘴。老木是一个街道的办事处主任。
       “瞧,我们的小丁子又钉到木头眼里去啦!”我逗趣道。
       “他俩前生有缘呀。小丁同志,欢迎把基层群众意见带上去。我可是几月不见肉味了呢。”刘权哈哈笑着。
       “你小子跟老婆耍心眼,成功地把自己沦为光棍,瞧你那拨云见日的感觉,都写在脸上了。你吃素,打死也不信。”小丁动了动好看的嘴唇,当众戳穿刘权的阴谋。
       “听说被咬的还是个女民众呢。木公仆平时没少关心过她的疾苦吧。”老板来收拾牌局,一脸怪笑,看来他把带色的新闻,押宝似的搁在最后了,这可是挽留赌客的绝招。
       “咋不早说。来来来,大家稍安勿躁,再来几局嘛。”老木又向大伙招手,反客为主起来。刘权也来了劲,重又坐到桌边。
       “打就打吧,就不信我翻不了本。”
       “要命的事,那狗又咬了围观的人。”老板给各人递上一杯茶水。
       “狗咬人,也不是什么稀奇事。这又不是疫区。”小丁不以为然地说:“别看防疫部门到处张贴标语,又喊又叫搞得吓人,那些人拿着国家工资成天闲着没事干,想法弄点花里胡哨的名堂来糊弄老百姓呢。”她说“那些人”的时候,拿眼睛扫了坐机关几十年的老木一眼。
       “也不可小视。狗咬人虽不可怕,怕的是它咬的可不是一般的人。”
       “难道还是市长大人不成?”
       “市长进出坐的都是高级轿子,铁齿钢牙也啃不到他的金刚之身。”
       “谁的金贵之身,咬不得?该不是来了某明星大腕了吧。”
       “那一咬也就咬成了名狗了。真是条会炒作的狗。比宋大嘴精明多了。”
       “都想哪去了。咬的可是个窑子。”老板故着神秘地贴着老木耳朵。声音却丝毫没有减低的意思。
        狗咬了小红,那张脸熟悉得如同亲人的小红?唉,我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但我没有出声。因为我知道认识小红毕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
       “狗也逛窑子,新闻!”刘权眼睛发光,期待老板下文。
       “那狗张着个血淋淋的大嘴,又咬了围观的几个人。”
       “你亲眼见到的吗?”我开始担心围观的那些人。
       “那到没有。不过是听说而已。”老板上了趟毛厕,有意将新闻线索中断。
        几个人又继续打牌说黄段子。可我无论如何也回不到黄段子上去。
        窑子的血,妓女的血。这血又被狗带给了谁?围观的人是王姨吗,是二伯吗,是那个瘦高个吗?这事怎么没人早告诉我呢?二伯虽然话不多,可他倒底得跟我提个醒呀。下班时见他跟往常一下坐在披屋里喝酒,还要了他侄儿前天剩下的半碟花生米,并没提疯狗咬人的事。看来二伯本人是没事了。
        狗咬人,这在乡下是司空见惯的事,二伯不说也许以为这事太过微小,不足一道吧。可事实上,狗咬人并不如二伯想的那么简单。得在多长时间内注射疫苗,隔多久再去一次,如果那狗携带狂犬病毒,又在潜服期内,那么半年之后又要加强血清注射,总之你将得不到安宁。这还不涉及交差感染。显然今天的事情远比这复杂得多,因为它咬了小红。
       “天——,难道真是——”我还是没把“小红”两个字叫出口。
       “李姐愣什么神呢,奶罩,呀太好了,我自摸。”下手的小丁晃了晃手中的二筒欣喜若狂。
       “天什么天,李燕你天和了?你也太狠了吧。人家小丁妹子好久没自摸了。”
       “没你的事,你小子不必担心又要出水。”我木然地说。
        哗啦哗啦洗了牌,又是一局。
       “李燕,给你二爷要吗?”刘权白白净净地手指夹着二条。
       “不要,我还是自摸吧。”我说,“自摸干净安全。”
        大家你言我语继续说荦话,气氛又恢复了往常的热闹。牌桌上的话题从疯狗再次回到疯人时,心不在焉的我已经是囊里空空了。他们三吃一,再下去,要出笑话了。我只好借狗发挥地说,“不早了,我得回去。深更半夜的,被疯狗亲近了可没的救。”
       “那狗被满街人撵着也没撵到,听说110都出动了,也没个结果。小李住玉瓶街吧,真是要注意些。” 这次说话的是老板娘,她把目光投向老木与刘权。
        他俩倒也绅士,把我送到玉瓶路口,然后在昏暗的路灯下握手道别。看来赢钱的兴奋还没有平抑,两个人又是递烟又是握手,相约下一个牌局。
        街灯很长时间都没亮过了。巷子像一只朝天的鼻孔向外呼着阴森的气息。
        虽然这里几个坑几个洼,何处该转身,我都熟悉得如同身体上的凹凸,可我还是希望有点光亮。希望那光亮来阻止我无边无际的想像。
        就在这条路上,小红声嘶力竭地叫喊,然后是王姨关切地走过来问长问短,残留着小红鲜血的狗嘴又咬了王姨一口,这时乞丐路过,狗咬穷人,这狗又狠狠地撕着乞丐的破衣,狗与乞丐正在撕扯的时候,正好瘦高个踱着方步从这路过,因为浓烈的血腥,他禁不住咳了几声,这条发疯的狗以为瘦高个在嘲弄它在喝叱它,于是怒不可遏,飞的上去,一口将瘦高个的公文包叨跑,瘦高个连忙掏出手机拨打110,这时满街沸腾了。于是扫把,撑衣杆,锅铲,一切带柄的能当打狗棍使的器械,都被他们的主人拿了出来,他们手持器械街头巷尾地寻找那条咬人的狗。寻了几个小时,直到天将黑也没找到。于是一切复归平静。当一切复归平静的时候,我下班回到家,见到二伯跟往常一样没事人一样地喝酒。
        这是几小时前可能发生在这条街上发生的场景。虽然棋牌室的夫妇在我们洗牌的间隙断断续续的描述了一些,但他们没有加入可能出现的人物名字。而我根据描述的特征把我熟悉的人名嵌了进去并加入自己的猜测。
        黑暗正向巷子尽头延伸,恐惧填满了“瓶子”。我回头一看,老木与刘权早已走远。街口一片模糊,现在我整个地被塞入瓶子里,瓶口正被黑暗封住。
    我的脚步开始哆嗦起来。
        “黍黍黍”一颗矮小的冬青树下钻出一只猫,蹲在十米远的垃圾桶下守候它的夜宵,一股腐恶的气味被这对仇敌掀动,正朝我鼻孔袭来。
        这儿正是小红吐瓜子壳的地方,灯箱上还残留着她的唾液。
        这里是瘦高个不断咳嗽的地方,它那呛人的气道分子正与黑暗的粒子聚集一起,沿着原来的路径向玉瓶街返回。我仿佛又一次看见街口的那些人垂手而立的样子。
        小红会死的。即使不是狗咬,她也会死的。她患的据说是不治之症。都说她的下体早已出现大面积红斑。她早该歇业了,可她还是在撑着。
        有人见她最近频繁地在揭电线杆上的牛皮癣广告,有人见她长裙曳地了。
        她被狗咬了,然后那狗咬了别人,她的血一传两,两传三,最终的玉瓶街将流着同一种血。那是小红的血。妓女的血,性病的血。
        慢慢地,瘦高个也会死的,还有王姨,还有乞丐。
        那些带毒的血液将会沿着石板渗入每一寸墙角里。而我的双脚正踏在这血迹斑斑的青石板上。
        我不能往下想像。
        我的双腿彻底地软了下来,我软成一条蚯蚓,悄悄地爬入“玉瓶”的腹部,并沿着墙壁慢慢地吸附在“瓶底”。
        不知用了多长时间走完了这条巷子。终于到了大院门口。
    我伸手推门,推不开。
        院门是那种老式的铁板焊做的,要从里面才能闩上,而且闩门很是要一把力气,家人为了省力就不做无用功了。我打牌自然是最后回家,这么晚还劳烦家人为我开门,确实说不过去,因此最后关门的任务就交给了我。其实关不关门在以前只是个习惯,并不是为了防窃。但最近的关门却有了特别的意义,那就是防止那条野狗进来。
        那条狗会潜伏在我家的院子里吗?
        这完全有可能。这些日丈夫出差,女儿是常年送在乡下读书,白天这门是掩着的。也许那条发疯的狗穷途末路时就踅伏在我家的院子里了。它喘着气,它垂着涎,它夹紧了尾巴绻缩在二伯的床底下,或蹲在二伯简易的灶台下。
        二伯肯定不会熟视无睹。他不仅不会去举报,还会藏匿它。二伯以为人不犯狗,狗不犯人的。
        回想起二伯来要花生米时,态度似乎与往日有些异样。但我不知道有什么不同。他从来不主动向侄儿索要什么的。今天主动开口要东西就是一个异常,我怎么没警惕呢。他来要花生米是为了观察我的反应吗?我表现警觉,也许他就会赶走那条狗,如果我表现麻木,他就会收留它。我知道二伯早已暗地相中一条狗了。从他自言自语地说狗活得不像狗时,我就知道他已动了恻隐之心。
        可那恻隐之心是随便能动的得的吗?这是在城里不是乡下。我知道乡下的狗,确实是神灵活现,他们也从不生病,那些狗医都换了行头来城里开宠物医院了。更重要的是乡下没有小红,也没有喘得怕人的瘦高个。
        可是二伯,这是城里呀。这是见狗喊打的非常时期呀。谁不怕呢?
        我再次伸手推门,仍推不开。
       “二伯开开门呀,我是李燕。”我大声喊着,并用力地捶着门。我知道,我在外面多停留一秒钟便多一分危险。“二伯,你难道不知道疯狗咬人的事吗?快放我进去呀!”我的声音在发抖了。可无论我怎么叫,院子里也没动静。
        过了十多分种,二伯才圾着鞋出来。他的脸上泛出少见的红晕,像七十年代年画上的丰收老农。
       “李燕啊,还以为你是你是打狗队的人呢。” 他低着头,躲着我冒火的眼神。
       “咋了?那条疯狗真的窝藏在我家里?”情景之下,我口不择言。
        二伯明白“窝藏”这个词的份量。他的脸色开始发白,话语也在打着颤音。
       “你王姨被狗咬了,破了皮流了血。在乡下,都说,打死狗,涂上它的活血,再吃它的肉,以毒功毒就事了。所以我才关它。本想宰了它,可又下不了手啊,李燕,你看我该咋办呢?”
        被蛇咬了就打死蛇,用它的毒液涂在上面就能医治伤者。这些也只是蛇郎中的传说而已。狗咬也管用吗?依此类推,那么被小红感染了性病,打死小红就能治愈了?“真是迷信又荒唐的乡下人。”我心里狠狠地骂了声。
       “您老说的毫无科学依据。况且关一条咬人的疯狗在家总是不安全的,二伯,求你赶紧放了它。”我压抑心头的恐惧与怒火,尽量语气平静地跟他说话,我不愿让人说我丈夫不在家,就欺负一个乡下老人。
       “那我就放掉它吧。”二伯回到他屋里,“喔罗喔罗”地唤了两声。
        我把门打开一条缝,果见一条黄狗,蹿了出来。它神情倒很安详,也不叫唤。我狐疑地看着二伯问,“它就是咬人的狗?”
       “嗯。”二伯点点头。
        我连忙闪身,可还是被它恶作剧地舔了一下我裸露的脚踝。我本能地用脚一踹,没想狗跑了,我的脚踝正硌在门铁上。破了个一寸多长的口子,鲜红的血一点一点地往外沁了出来。
        极度地恐慌,我瘫软在地。我知道唾液是传播狂犬病的主要途径,但现在的问题,不只是唾液了,那畜生嘴里还残留着小红的血,瘦高个的血,以及更多不明身份的人的血,它们将汇成一股毒液流淌在我的血液里。
    见我瘫软在地,二伯赶忙来扶。
       “别碰我!”我终于抑制不住愤怒,发疯般地嚎叫起来。二伯手足无措地站到一边,任我踉踉跄跄地回到屋里。
        我把脚伸向水龙头,哗哗啦啦地洗了半天,才上床入睡。
        快天亮了,我摸摸自己的额头,烫得像烙铁一般。
        “水,水——”我想爬起床,倒点水喝。可是脚仿佛灌了铅,怎么也抬不动。
    这就等死吗?真是让人不甘心。叫急救车吧,好歹先去注射一针疫苗。我对自己
    说。我再次翻身起床。可努力了几次还是没有成功。而且伤处已经是开始肿胀了起来。
        “哇喔哇喔——”那只咬人的狗终于叫开了。
        “二伯二伯,快去打狗。”我用力地喊着。
        没有回应。只听大铁门“吱哑”一声响。两个人的脚步声一前一后地消失在门外。
        第二天,我按照急防措施上要求,注躯了疫苗,三天后,七天后,二周后又各注射一次,半年后再注射一次血清。总之我没有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但我还是病了。这半年里,我几乎不能去上班。驻外办事的丈夫只得停下手头的项目来照顾我。无论他多么细心呵护,我还是打不起精神来做任何事情。偶尔来点精神想去打牌,牌友们都推说有事。
        深秋的一天下午,太阳光温暖地照着二伯的小屋。丈夫准备把那屋的杂物腾空,说有人来租住,我这才知道我俩都停了工作,现在要考虑的是增加一点收入了。
        看着二伯的补鞋挑子被置在车棚下与乞丐为邻,我悠悠地问:“如果二伯回来,他住哪儿?”
       “你以为他还会回来吗?”丈夫冷冷地回答。
        现在已是冬天。狂犬病急防措施正在各地陆续解除。寒气袭人的夜晚,大街小巷如往年一样,飘来了一阵阵诱人的狗肉香。
        接连几天,单位领导催我去上班了。
    刚上班,小丁老木同时来电话约我打牌。我说手头紧不想去。丈夫鼓捣说,去吧去吧,要么我陪你。
        好久没上街了。除了季节,玉瓶街似乎一切未变。
        路上我又碰到了小红,她的脸色比半年前还要红润。看来她的“生意”做得比以前更红火,更热闹了。“不知道她有没有被狗咬过,也不知道她倒底有没有那病。”我小声跟丈夫说。但还是被他拽了拽衣角阻止了。
        跟她招呼的男人又增加了几个我熟悉的面孔,刘权、老木还有一说话就咳得要闭气的瘦高个。甚至一向腼腆的丈夫也朝她微笑地点了点头。
    [em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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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册2004-11-26
            红烛,你的小说很优秀!
            http://blog.wenxuecity.com/myindex.php?blogID=14348
            http://blog.sina.com.cn/u/1278777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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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理和神态地描写都很细腻,值得学习!
              lijiaz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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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烛的文章篇篇都值得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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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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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曾宁大雪清风怀玉阅读鼓励。问大家冬日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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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红烛也是一网打尽!你的冬日好?!
                      lijiaz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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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如身临其境,身感其感
                        追梦人——

                        做好力所能及的事

                        感受身边每一分快乐

                        梦想就在不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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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做美華讀友,讀過紅燭的小說,接下來追蹤下載了幾篇,如《滴水觀音》、《蛇女雨綿》、《柳蔭街的愛情話本》、《廣場逝去的黑鷹》等等,都讀了,有些仍等著讀。我愛讀小說,也迷小說;凡「迷惑」我心趣的小說就是驚喜的意思。紅燭吸引我心趣,因我歡喜她對現下社會、人情的關注,她對自己故事的人和事之間觀察的細微,認為她獨具匠心有我理由。因此想多讀她小說,多瞭解她的小說人和事和環境,希望從她的描寫中學習。剛讀完她的《玉瓶街狗事》,我愈證明自己的讀感未錯,她很會寫環境;她很會寫人。程美姐說紅燭給她有寫〔香樁樹街》的感覺,我為程的感覺叫好,是後知後覺了。程美之感有理由。可是,如果真把紅燭的〔玉瓶街狗事〕跟蘇童《香樁街》系列故事作個比較,自然各有特色。然而以語境言,我歡喜玉瓶街的小說話生動活潑:「因為甩掉了十月懷胎,所以走起路來就特別輕盈,屁股擺動的幅度格外的大,好像隨時會跟著歌帶店裡的樂曲扭上那麼幾段似的」(人的形態)。「小紅黏綢的目光粘膠似的粘在一些男人的腳步並拖著他們的腳步行走,只有那些無精打彩的狗,將懸著的尾巴夾在兩股之間,耷拉著腦袋,吐出長長的舌頭,鬼魂一樣游蕩在幽深的巷子裡。那樣子真像是宣傳欄上描繪的瘋狗。」人與狗之間生存的玉瓶街的關係,作者發揮她慣常的象徵筆觸,把她的小說主人公的人、狗故事,因此引進未來的命運話題—玉瓶街的狗事顯映的眾生相。蘇童也寫他的香樁樹街的眾生相中的妓女角色,讀之就覺得紅燭寫得入微。紅燭小說有格調有韻味。限於篇幅,匆匆寫幾句,贊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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